宋朝女性改嫁之风十分盛行-她们的底气是怎么来的 (北宋时期女性改嫁之风盛行)
今天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准备了,宋朝女性离婚的文章,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,谈及宋代女性的婚姻,很多人因为程朱理学的原因,会自然而然的以为,在理学的枷锁下,宋代女性不仅完全没有婚姻自由,在婚姻关系中也...
今天想跟大家聊聊宋朝女性的离婚事儿,可能很多人觉得宋朝程朱理学盛行,女性肯定没离婚自由,从一而终是必须的,改嫁更是想都别想。其实还真不是这样,宋朝女性不仅能离婚,改嫁还挺流行,法律允许,大家也接受,压根不是啥新鲜事。

先说说为啥宋朝女性离婚改嫁能这么普遍,得先看看当时的社会大背景。以前父系社会“重男轻女”严重,女性地位低,得“三从四德”,大门不出二门不迈。但宋朝这1000多年前,女性居然能走出家门,甚至能进城打工,中期还出了中国少见的“重女轻男”现象。比如《阳谷漫录》里写北宋开封:“中下之户不重生男,生女则爱护如捧擎珠”,普通人家生了女儿当宝贝,生儿子反而不太高兴。陈郁的《藏一话腴》也说南宋杭州:“风俗尚侈,细民有女则,生男则不举”,生了女儿高兴,生了儿子都不愿意抱。

不仅如此,宋朝政府还鼓励生育、严禁杀婴,搞了“慈幼政策”帮产妇、收弃婴,这措施保护了女性权利,也让“重男轻女”没那么严重。更让人意外的是,宋朝居然支持女性读书!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在宋朝不流行,女性能和男性一样接受教育,成了社会风气。司马光就说:“然则为人,皆不可以不学,岂男女之有异哉?”意思男女都是人,都得读书。所以出了李清照这样的女词人。女性地位高了,法律自然会维护她们,大家对婚姻里女性的贞洁观也变了,离婚改嫁自然就有底气了。

那为啥宋朝人会对女性的贞洁观这么宽容?一方面是商品经济发达,形成了“重利轻义”的思想。以前总说“重义轻利”,宋朝人更看重实际利益,这想法也影响到了婚嫁。贞节观念以前是对女性的束缚,守着空房就被夸“节妇”,但宋朝人觉得这没啥用,不如让女性离婚改嫁来得实在。王安石就写“筑台尊寡妇,入粟至公卿”,不忍心看寡妇守空房。《宋刑统》里也写了“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,不坐”,感情不合就能离婚,不犯法。所以当时有“琴瑟贵更张”的说法,支持离婚;还有“卖衣葬罢急谋嫁”,葬完丈夫就赶紧找新丈夫的,都觉得填饱肚子、过上好日子比守节重要。

另一方面,宋朝士大夫的贞节观也变了。宋朝“重文轻武”,士大夫地位高,他们不仅支持女性改嫁,还亲自行动。皇帝带头,宋太祖劝别人妻子改嫁,公主改嫁的也不少,像宋太祖的妹妹秦国大长公主,先嫁米福德,后改嫁高怀德。皇后里也有再嫁的,宋真宗的刘皇后以前是商人龚美的妻子,后来成了皇后;宋仁宗的曹皇后,先嫁李化光,后才嫁给仁宗。统治者都不鄙视改嫁,社会风气自然更开放。

尊长也支持,包拯的儿媳妇丧夫,父母劝她“丧夫守子,子丧孰守?”意思守着儿子有啥用,儿子没了守啥?陆游和唐婉离婚,也是陆游母亲支持的结果。最关键的是,宋朝女性自己也不觉得离婚改嫁丢人。李清照就是个例子,第一任丈夫赵明诚死后,她改嫁张汝州,发现这人不行,就骂“猥以桑榆之晚景,配兹驵侩之下材”,还告他离婚,虽然坐了牢,但她一点不觉得委屈,反而很豁达。这种心态,才是宋朝女性敢离婚改嫁的根本。

有了社会观念的支持,法律上自然也有保障。宋朝法律对宗室和平民女性的离婚改嫁都有规定,而且越来越宽松。北宋初年还规定宗室女没儿子不能改嫁,后来宋英宗时期有人反对说“非人传”,宋神宗时直接改了:“宗女毋得与尝娶人结婚,再适者不用此法”,再婚的宗室女可以不遵守这个。还鼓励官员娶再嫁女,娶了能升官。

平民女性的规定更宽松。《名公书判清明集》里写了很多:男方跑了不回家,妻子能改嫁;丈夫外出三年不归,也能改嫁;以前规定夫亡后六年才能改嫁,宋哲宗时改成“女居父母丧及夫丧而贫乏不能自存,并停百日外嫁娶”,缩短到一百天,还考虑女性能不能养活自己。川峡地区更直接,丈夫死了,妻子想啥时候改嫁就啥时候改嫁。甚至丈夫犯了罪被流放,妻子能离婚;丈夫把妻子卖给别人,妻子也能离婚,这可是宋朝首创。还有婚内受辱的情况,比如被丈夫的亲戚侵犯,或者被迫卖淫,妻子都能直接离婚。这些法律都体现了宋朝对女性权利的维护,女性在婚姻里有了更多选择。

说到底,宋朝女性能这么自由地离婚改嫁,还是因为她们地位提高了。商品经济让女性能创造财富,社会风气鼓励她们读书,法律也保护她们,大家自然觉得女性不该被婚姻束缚。这种开放的态度,放在古代真的挺难得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