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场没有观众的独角戏!

说起来有意思,暗恋通常发生在一个充满灰尘的图书馆角落,阳光把空气里的尘埃照得像金粉一样飞舞。我就记得大二那年秋天,那个靠窗的位置,陈默就坐在那里。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他,或者说,我不敢认识他。他总是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灰色卫衣,戴着一副黑框眼镜,手里永远捧着一本厚得像砖头一样的专业书。他坐姿很正,背挺得笔直,仿佛周围的人潮汹涌、嘈杂喧闹都与他无关。

我坐在他对面,隔着桌子假装背单词。余光一直留意着他翻书的手指。那根手指修长,指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很整齐,偶尔用力翻页时会泛出淡淡白光。每当他的手指划过书页,总让我感觉像是在心尖上轻轻挠了一下。我们唯一一次交集是借书。那天我去图书馆还书,走到他身边时,那本现代诗歌选集从我怀里滑落,"啪"地一声掉在地上。

书页散开,正好有一页折角,上面写着一行清秀的小字:“我喜欢在雨中行走,因为没有人知道我的悲伤。” 我慌乱地蹲下去捡,手忙脚乱地想要把书页抚平。就在这时,一只手伸了过来。

那只手和我想象中一模一样,修长、温暖,带着淡淡的洗衣液味道。“这本书我也在看。”他的声音很低,带着一点刚睡醒的沙哑,很好听,像大提琴的低音弦被轻轻拨动了一下。我猛地抬头,撞进了一双深邃的眼睛里。他的眼神很平静,没有那种被冒犯的恼怒,反而带着一种温和的笑意。

那一刻,我听见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,像小鼓在不停地敲打,震得耳膜嗡嗡作响。啊?是吗?我也觉得这首诗写得挺不错的。他笑了笑,他的手指不经意间擦过我的手背,像电流一样,瞬间把我的手烧得厉害。不过,我觉得说真的一句改一下会更好。

"改哪里?"他问。"改成'因为没有人知道,我其实很快乐'。"他说完推了推眼镜,抱着书转身离开。我站在原地,手里紧紧攥着那本书,阳光下那行字格外刺眼。从那天起,我开始了一个人的独角戏。

我开始留意观察他。他每天早上八点准时来,会在窗边坐两个小时;他喜欢喝美式咖啡,不加糖不加奶;他左耳戴着一枚银色的耳钉,那是他唯一的装饰。每次见面都让我手心发汗,想说 hello 却说不出口,只能尴尬地点头。为了多了解他,我开始逼自己阅读那些难懂的诗歌,学习摄影,努力让自己变得文艺一点。买了本速写本,记录下了他的点点滴滴。

画他皱眉思考的样子,画他喝咖啡的样子,画他透过窗户看外面的样子。我像只隐形的幽灵,躲在生活的边缘观察他。看着他身边换过不同的女生,看着他参加社团活动,看着他偶尔露出疲惫的神情。我嫉妒那些能和他并肩而行的女生,羡慕他们能听他说话,能和他一起走在夕阳下的校园里。但我什么也做不了。

我是个观众,就在角落默默鼓掌。大三那年,我鼓起勇气给他加了微信。验证消息写得超级长,删来删去好几遍,说真的,就发了一句"那个借书的人。"他过了验证,但我却不敢发消息。

看着对话框,输入了又删,删了又输入。我本想问问他的名字,想问他的专业,还想问问那天他为什么改了那首诗。结果,我只能看着他的头像发呆。他的头像是一张黑白照片,是一只站在枯树枝上的鸟。直到毕业季来了,这场独角戏算是迎来了一个高潮。

毕业晚会在学校的礼堂里举行。陈默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发言,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,头发梳得整整齐齐,站在聚光灯下,显得格外耀眼。他站在台上侃侃而谈,声音沉稳而有力。我坐在观众席,手里紧握着速写本,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显得有些发白。

他在台上缓缓说道:“大学四年,我遇到了很多人,经历了很多事。有些人的名字虽已模糊,但他们的影响却深深刻在了我的记忆里。我始终相信,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。说到这里,他的目光轻轻扫过台下,那一刻,我的心跳突然加速。”

晚会结束后,大家都聚集在礼堂门口拍照留念,互相告别。我藏在人群中,尽量避免引起注意。陈默和其他几位同学悠闲地走着,手里拿着酒杯,谈笑风生。我偷偷地观察着他们,心里不禁猜测:他在看我吗?还是视线停留在了别人身上?

我看着他,心里突然冒出一股冲动。我想告诉他,喜欢他。他就是我速写本里画的主角,那本速写本里全是他。我改过一首诗,改成"因为没有人知道,我其实很爱他"。最后,我什么都没说。

我连告别的勇气都没有,像个胆小鬼一样。在我正要转身离开时,陈默突然挣脱同伴的挽留,独自走到礼堂门口的台阶上。他点燃一支烟,烟雾缭绕中,他的背影显得格外落寞。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走了过去,站在他不远处,手里紧紧攥着那本速写本。

我轻轻叫住他。他转过头,看到是我,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,随即露出了温柔的笑容:"是你啊,那个借书的人。"

我点点头,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,轻声说了句:"毕业快乐。"

"谢谢。"他简单回应道。

他吐了口烟,看着远处的夜空,"你也毕业了?" "我明天就走。" 空气突然安静了,只剩下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。我看着他的侧脸,心里酸酸的。我想把速写本给他,告诉他这里面有我的秘密。

但我又害怕,害怕他看完之后,只是礼貌地笑笑,然后说一句“谢谢”,然后就把本子还给我,就像那天归还那本书一样。“那个……”我鼓起勇气,从包里拿出了速写本,递到他面前,“这是我画的一些东西,不知道你喜不喜欢。” 他愣了一下,接过本子。他的手指轻轻抚过封面,动作很轻,像是在对待一件易碎的珍宝。“画的我?

”他抬起头,有些意外地看着我。“”我低下头,不敢看他的眼睛,“画得很烂,你见谅。” 他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地翻开了本子。一页,两页,三页……他的表情从惊讶,到疑惑,再到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。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,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。

他翻着书,我却紧张得不行,心里像小鹿乱撞。他会不会觉得我太冒昧了?我这样做是不是让他觉得奇怪?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,他合上了本子,轻声说:"画得很好。"

我抬起头,眼睛亮晶晶地盯着他,心中充满了好奇:“真的吗?”他点了点头,嘴角浮现出一丝淡淡的微笑:“尤其是那张你在图书馆睡觉的画,连你眼角的细纹都捕捉到了。”他说道,仿佛经过了长时间的细致观察。

我小声说了句,声音压得很低。他沉默了几秒,眼神有些游离。随后把速写本递还给我,目光沉稳地注视着我。"那天我在图书馆看书,也注意到你了。"他说。

猛地一跳,好像被人狠狠撞了一下。"你总是在对面的座位上,挺直的背,但有时候会发呆。"他顿了顿,眼神里多了几分意味深长的笑意,"画得不错,但我更喜欢真实的你。"说完,他转身扔烟头,用脚碾灭,然后递过来手。"祝你毕业快乐,林一。"

” 他的手掌宽大而温暖,掌心里有薄薄的茧。我愣了一下,然后把手放了上去。他的手紧紧握住了我,力道很大,仿佛在确认什么,又仿佛在告别。“毕业快乐,陈默。” 那一刻,我站在夜色中,看着他的眼睛,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巨大的失落感。

他握住了我的手,却没再往前走一步,也没说多余的话。那只手,就是一个朋友的握手,简单的告别。但就这一个握手,已经足够了。你知道吗,天,我坐上了离校的火车。车厢里很吵,可我却格外平静。

我拿出速写本,仔细翻阅着其中一页,那是我画的他站在台阶上抽烟的背影,画面中透着一种深深的孤独与美感。接着,我拿出手机,翻开我们的聊天记录,找到了那条我曾发送过的“毕业快乐”的信息。深吸一口气后,我在对话框中写下一行字,但又迅速删掉了。

我什么都没发,只是把手机锁屏,靠在椅背上,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。火车开动了,带走了我的青春,也带走了那个关于他的秘密。后来听说,陈默去了北京,成了一名摄影师。他拍了很多好看的照片,但再也没有提起过那个在图书馆角落里画画的我。我也去了南方,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,谈了一场平平淡淡的恋爱。

那件灰卫衣已经不见了,美式咖啡也再没喝过,那个总爱看我的目光也消失了。可每次看到有人举着相机,或是捧着诗集走过,脑海里总会浮现出那个下午。阳光落在书架上的尘埃里,图书馆的角落里,有只手轻轻伸向我。那场独角戏,演了三年,没人鼓掌,没人喝彩,只有我独自站在舞台上,哭过、笑过、爱过。可我知道,那场戏不是失败的演出。因为在那些日子里,我真正爱过一个人,也真正爱过那个勇敢的自己。

我把速写本锁进了抽屉的最深处,就像把那段时光锁进了记忆里。窗外的雨停了,天边泛起了一抹淡淡的微光,我伸了个懒腰,继续着我不紧不慢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