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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时期的青苗法是什么内容-又是哪些原因导致失败的 (宋朝时期的青楼叫什么)

青苗法是北宋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措施之一,接下来趣历史小编带你详细了解历史真相,一起看看吧,是在原本的常平制度上,将官仓储粮折算成本钱,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贷给农民、城市手工业者,用来缓解民间高利贷泛滥的情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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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苗法,算是北宋王安石变法里挺出名的一项了。

这法子其实是在原来的“常平制度”上改的——官仓储的粮折算成钱,以两成的利息贷给农民和城里手工业者,想着既能解决民间高利贷的问题,又能给朝廷多弄点钱,达到“民不加赋而国用足”。出发点嘛,听着是挺不错的。

王安石主持搞这个的时候,估计也没想到最后会弄成那样。

在这青苗法出来之前,朝廷本来有个“常平制度”,简单说就是:丰收年景粮价便宜,官府就多收点,别让粮价跌得太狠;荒年粮价贵,官府就便宜卖出去,平抑物价,帮衬百姓。就是那句“遇贵量减市价粜,遇贱量增市价籴”。

宋朝时期的青苗法是什么内容-又是哪些原因导致失败的 (宋朝时期的青楼叫什么)(图1)

不过这常平制度用着用着,毛病也出来了。一是效果有限,官仓太少,能覆盖的地方没多少;二是地方没钱,北宋那会儿地方财政本来就紧巴巴,常平的钱粮还老被三司、转运使挪用,根本没法好好执行;三是官商勾结,制度慢慢就走样了,该帮百姓的时候帮不上了。

到了熙宁二年(1069年)九月,王安石主持搞了这个青苗法。具体咋操作的?常平、广惠这些官仓,各拿一千五百万石钱当本钱,粮食全换成现钱,借给需要的老农民,剩下的再贷给城里做小买卖的。借钱得五户或者十户结成一保,找上三等户作担保。每年正月三十号前借夏料,五月三十号前借秋料,夏料五月还,秋料十月还,都得加两分利。

青苗法本来是想补常平制度的短板。后来发现光借钱,万一遇到灾荒,官仓没粮救灾了,就又规定官仓一半用来放贷,一半还得留着搞常平。这么一来,朝廷能靠利息赚点钱,地方也不愁没钱了,还有专门部门管着,钱粮再不会被轻易挪用了。

可为啥这法子最后搞砸了呢?先天设计有问题,执行起来也全是坑。

先说先天设计的毛病。一是时间点不对。你看,贷款是正月和五月,还款也是五月和十月——五月的时候,老百姓既要借新钱(夏料),还得还旧账,负担一点没轻。二是需求不对路。青苗法本意是帮老百姓青黄不接时应急,可偏要五户十户结保,下等户确实缺钱,但没人敢给他们作保(怕还不上);上等户不缺钱,又被迫跟着借。结果就是,要么下等户借不到钱,要么上等户被拖累,硬着头皮借。

宋朝时期的青苗法是什么内容-又是哪些原因导致失败的 (宋朝时期的青楼叫什么)(图1)

再说执行中的问题,这更坑。一是变相加利息。朝廷说最多两成利,可官员们为了多赚钱,用官府权力偷偷加,反而把老百姓压得更惨。二是考核方式蠢。朝廷要看各地放了多少款,底下官员为了邀功,就强迫百姓借贷——不缺钱的富户也得借,结果借了更穷。三是官员太贪心。青苗法本来是常平制度的补充,可官员为了赚利息,把常平那套全扔了,光放贷,真遇到灾荒,官仓连救命的粮都没有。四是催命式还款。老百姓借了钱还不上,官府可不像个人能缓一缓,直接上门硬逼,搞得怨声载道。五是执行两极分化。王安石提拔的官员拼命推,反对派和看出问题的官员就磨洋工;富地方还好说,穷地方根本推行不下去。

说到底,青苗法初衷是好的,可执行起来全走样了。没解决老问题,反倒添了新怨气。元祐元年(1086年),实在顶不住压力,这法子总算停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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