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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律-还增加了哪些刑罚-宋朝除了继承-的五刑外 (《唐律》)

今天趣历史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宋朝的刑罚的文章,欢迎阅读哦~古代人犯罪后一样会被抓,但是面临的刑罚可能就要比现在的残酷很多倍了,这次就为大家介绍下宋朝的刑罚到底是有多么的恐怖,其实宋朝相对来说还算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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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人要是犯了事,被抓起来后的刑罚,可比现在狠多了,简直不是一码事。今天就聊聊宋朝的刑罚,其实宋朝在当时算挺开明的了,但真要犯了重罪,那下手一点不心软,生不如死都是轻的。下面说几个刑罚,在《水浒传》里都提过,有的写得明明白白,有的侧面带过,总之看完能让你起一身鸡皮疙瘩。

宋朝初期的刑罚,基本照着《唐律》的“答、杖、徒、流、死”五刑来,但后来越加越多,酷刑也跟着上来了。

凌迟

凌迟这刑,最早在南北朝就有了,就是剐刑,把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,让他在极度的痛苦里慢慢死。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七回“杀嫂案”里,王婆被处决就是凌迟,小说写得特细:“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,四道长钉,三条绑索……推出长街,两声破鼓响,一棒碎锣鸣,犯由前引,混棍后催,两把尖刀举,一朵纸花摇,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”。

北宋虽然没明文规定,但实际用得挺频繁,到了南宋,“凌迟”直接写进法典了,《宋史·刑法志》还解释了:“凌迟者,先断其四体,乃抉其吭,当时之极法也”——意思就是先砍断四肢,再割断喉咙,当时最狠的刑罚没跑了。

刺配

“刺”就是在脸上刺字,再涂上黑的,当个标记;“配”就是发到边远地方去干活或者当兵。像宋江被配江州,武松配孟州,卢俊义配沙门岛,都是这么回事。把这两样合起来的是五代时的石敬瑭,宋朝人继承了这招,不仅打脊杖,还要发配,脸上刺字,一个人犯一次事,同时挨三种刑,够狠的吧。

宋朝的刺配,本来是为了饶死罪才设的,介于“死”和“流”之间,但后来“贼盗重法”推广开来,它就成了流刑、徒刑的附加刑,慢慢自己独立成一种刑罚了。《宋史·刑法志》说:“配法既定,犯者日众,刺配之人,所至充斥”——刺配的人越来越多,满大街都是。这刑罚不仅没缓和矛盾,反而把人逼得更狠了。

清代法学家沈家本说过:“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,迄不能制之,是皆刺配之徒在,而有以为之耳目故也”,这话真在理。《水浒传》里被刺配的,哪有几个真“盗贼”?林冲是无端被陷害,武松是被迫杀人……他们反抗社会上的恶势力,结果被统治者用刺配镇压,吃了这苦头,自然成了起义队伍里最坚决的一批人。

夷族

宋朝除了法定刑罚,还有“夷族”这种。就是一个人犯罪,连累整个亲族跟着死。一般灭三族、五族、七族,甚至九族。《水浒传》里没直接写,但侧面提过。第二十回晁盖他们劫了生辰纲,宋江看了公文想:“晁盖他们干出这种事,犯了大罪……如此之罪,是灭九族的勾当。”第六十二回卢俊义被陷害,他老婆贾氏说:“不是我们要害你,就怕连累我,常言道,一人造反,九族全诛!”这不就说明宋朝真有这刑罚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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