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节事大-俗话说饿死事小-宋朝为什么会流行妇女再嫁之风 (失节事大的前一句)
对宋朝妇女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,趣历史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,前段时间,清平乐,热播,无数网友磕着宋仁宗和皇后曹氏的cp,恨不得直接摁着两人的头在线洞房发糖的同时,感慨原来这宋朝时期的人文风气如此...
最近刷《清平乐》的时候,突然对宋朝妇女的生活好奇起来,特别是她们对再嫁的态度,好像和我们平时想的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不太一样?毕竟现在一提到古代妇女,脑子里都是“贞洁牌坊”那种刻板印象,觉得女子这辈子啥都能丢,就是不能丢了贞洁,更别提二嫁了。可实际上,北宋时期不管是上层还是老百姓,对丧夫或和离后妇女再嫁,好像挺包容的。
清平乐剧照
一、统治者自己就挺开明,寡妇再嫁连士大夫和皇帝都点头
宋太祖赵匡胤就很宠他妹燕国长公主,妹夫没了之后,公主天天在家闷闷不乐,日子过得没滋没味,太祖一看,干脆做主让她再嫁,嫁给了当时的大臣高怀德。这操作放其他朝代,可能得被骂“不顾名节”,但太祖就这么干了,说明皇室对妇女再嫁这事儿,真没那么多讲究。
还有后来被拿来和吕后、武则天比的刘娥,也就是宋真宗的皇后,她之前可不是什么“白富美”,是个银匠的媳妇儿,小两口在大街上卖艺赚钱。后来听说王府要找四川美人,两人才动了心思,想办法进了王府。刘娥后来一路摸爬滚打,一边抓住真宗的心,一边拼命读书练技艺,让自己配得上丈夫。中间还因为长辈阻挠,和真宗分开过十五年,但最后还是没障碍地重新在一起,从小妾变成了皇后。这要是放后世,早就被口水淹没了,但在北宋,好像大家更关注她的能力,而不是她的“过去”。
宋光宗的皇后李氏就更绝了,占有欲超强,恨不得把皇帝身边的后妃都赶走,据说皇帝多看一眼宫女,那宫女就“消失”了。光宗性格软,拿她没办法,后来贵妃张氏、符婕妤直接被皇后嫁给了平民。不管这中间有多少弯弯绕绕,但能把后妃嫁出去,至少说明当时社会对女子二嫁,真没那么大敌意。
王安石画像
连王安石这么看重名声的文人,对儿媳再嫁也挺开明。王安石的妻子去世后,他和儿子王雱相依为命,可王雱身体不好,还总打骂媳妇庞氏。庞氏可不是一般人,是熟读诗书的才女,王雱却老疑神疑鬼,怀疑儿子不是自己的。庞氏天天伤心,王安石一看,干脆劝儿媳改嫁。文人最要面子,王安石能这么做,估计真是对儿子失望透顶,真心为庞氏考虑。
二、老百姓这边也没那么多讲究,子女对母亲再嫁挺理解
范仲淹的故事大家可能熟,但他小时候的经历,其实挺能说明问题。他两岁那年父亲没了,家里一下子没了顶梁柱,母亲谢氏一个人养不活孩子,只好带着他改嫁到山东长山一户朱姓人家。为了让范仲淹对朱家有归属感,母亲让他改姓朱,叫朱说,直到他14岁才告诉他真相。范仲淹知道后,感念范家祖先,也感恩朱家照顾,辞别母亲去书院读书,后来考上进士,又立马把母亲接回来,恢复了原来的姓氏。
宁直是宋真宗年间的进士,去世时孩子还没出生,妻子李氏把孩子托付给宗族后,改嫁给了洛阳太守任布。有次任布闲聊时问起宁直的儿子怎么样了,李氏当场大哭,说自己改嫁不能带孩子过来添乱,只能托给别人,心里一直惦记着。任听了心软,就把孩子接来抚养,还请老师教他,等孩子长大了想推荐他做官,李氏直接拒绝了:“孩子总归姓宁,得靠自己,不能占任家便宜。”宁适后来也争气,考上了进士。朱家和任家虽然不能说视如己出,但吃喝教育没亏待过,范仲淹和宁适也记着继父的好,两家人关系处得挺好。在那个看重血缘、男尊女卑的时代,这真的挺难得。
宰相杜衍小时候更惨,父亲早逝,母亲改嫁,两个哥哥总觉得母亲改嫁前藏了私房钱,总来欺负他,逼他交钱。杜衍受不了,逃到继父家想求收留,结果被赶了出来。后来是个商人看他有志向,把女儿嫁给他,还资助他读书,这才有了后来的杜衍。
古时候女子嫁人就等于“泼出去的水”,和娘家基本没关系,改嫁后更是如此。丈夫去世后改嫁,家里一分钱都带不走,等于彻底断绝关系。但宋朝还真有给改嫁母亲守孝的。仁宗年间的进士郭稹,父亲早逝,母亲边氏改嫁,后来边氏去世,郭稹想回乡守孝,朝堂上有人反对:“她改嫁后已经有儿子守孝了,你前夫儿子没必要去。”但也有人觉得,母子关系改嫁也断不了,儿子守孝是本分。最后朝廷还是同意了。连那些看起来“死板”的读书人、官员都能理解,可见宋朝对妇女再嫁的包容,真的超出想象。
古代女子聚会现场
三、那宋朝为啥“寡妇再嫁成风”呢?其实原因挺多
①理学没我们想的那么严,国家法律也允许,男女比例还失调
宋朝上下对妇女再嫁这么包容,说明社会风气确实开放。皇帝甚至还专门定了律令,而宋朝又是理学发展时期,很多人觉得理学家肯定反对妇女再嫁,其实不然。宋朝溺婴现象挺多,这和男女比例失调有没有关系?
②“出妻令其可嫁”:理学家对妇女再嫁,没那么反对
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这句话,后来被曲解成女子贞操比命重要,其实最初是程颐用来要求士大夫精神气节的。《河南程氏遗书》里记载,有人问古人“出妻令其可嫁”对不对,程氏兄弟回答“可以”。可见他们没明确要求妇女守节,对再嫁挺包容的。程颐晚辈里还有改嫁的,他反而称赞对方父亲做得好。
后来的朱熹也一样,在《答李敬子余国秀》里说:“夫死而嫁,固为失节,然亦有不得已者,圣人不能禁也。”意思就是女子再嫁可以理解,连圣人也没法完全禁止,挺同情她们的。所以宋朝理学家对妇女再嫁,真没后人想的那么苛刻。
③国家法律允许,宗族还鼓励
南宋《夷坚志》里记载,从宋高宗到宋宁宗一百年间,女子再嫁的有五十五位,还有六人三嫁。现在看这数据低,但当时人口基数小,社会环境完全不同,说明再嫁不是稀罕事。宋朝婚姻法只禁止服丧期间改嫁、强迫改嫁、未和离就再嫁,丈夫去世后再嫁,朝廷不反对,连世家大族、皇亲国戚都允许。
范仲淹办的范氏义庄就有规定:女子出嫁领30贯,再嫁领20贯;男子娶妻领20贯,再娶就不给了。宗族里对女子再嫁,反而挺支持的。
④重男轻女+溺婴,男女比例严重失衡
宋朝重男轻女思想也严重,有些地方家里穷,孩子多了就根据性别决定留不留。古代避孕措施差,意外怀孕多,生下女孩很可能被溺死,毕竟女儿要嫁人,不像儿子能传宗接代、养老。而且宋朝嫁妆越来越高,很多家庭嫁女儿要借一大笔钱,掏空家底,干脆就溺死女婴。
溺婴多了,女子越来越少,很多男子娶不上或娶不起媳妇儿。和没结过婚的女子比,结过一次的寡妇反而更容易接触到。再加上宋朝经济发展快,底层老百姓手里有钱,丈夫去世后寡妇能继承财产,商人迎娶寡妇也挺常见,这些因素加起来,让宋朝妇女再嫁的风气越来越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