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记得那天是七月十五,天气热得像锅底在烧,蝉声从梧桐树的叶子缝里钻出来,一层一层地铺满整条老街。我坐在巷口那家老茶馆的木凳上,手里攥着半块冰镇绿豆糕,糖水在指尖融化,甜得发腻。茶馆的老板娘正在灶台边煮茶,锅盖一掀,白雾腾起,像极了我十六岁那年,次在心里偷偷点燃的那团火。那年我刚满十六,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T恤上还印着“我爱自由”四个字,是去年夏天在二手店淘来的。我从没想过,这四个字会变成我人生里最危险的通行证。

那天下午本来该去学校参加数学竞赛选拔,结果我却看见了她。她站在街角旧书店门口,穿着浅蓝色碎花裙,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,活脱脱像童话书里走出来的角色。手里捧着本《小王子》,书页轻轻翻动的样子,仿佛在和风絮语。我站在原地,心跳突然慢得像要停住,又猛地加快得快要冲出胸腔。本想走过去打招呼,可双脚仿佛被钉在了地上。
她抬头看了我一眼,嘴角微微一弯,说:“你也喜欢这本书?” 我愣住了,结巴地回答:“嗯……我昨天在图书馆看到,书里说,真正重要的东西,眼睛是看不见的。” 她笑了,眼睛弯成了月牙,说:“那你说,我今天是不是在书里见过你?” 我脸一红,赶紧低头看脚,心里却像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。那一刻,我忽然明白,原来十六岁,不是长大,是开始学会用眼睛看世界,也用耳朵听心声。
从那天起,我每天放学后都会去那家旧书店。书店老板叫林小满,三十出头,说话慢条斯理,但做事却像一阵风。她告诉我她读过很多书,但最珍贵的是那本《小王子》。这本书是她母亲临终前留给她的,母亲说:“孩子,有些东西,比时间更能刻画你的记忆。”我问她:“你母亲去世时,有没有后悔什么?”她摇头,说:“她没有后悔,只是遗憾如果能重来,她会更早地将心交给一个人。”
” 我怔住了。十六岁,原来不只是长高、长胖、长出道青春痘,它更像是一场无声的地震——你不知道它从哪里来,却突然发现,你再也回不到从前了。我们开始在书店里聊天,有时她讲她小时候在乡下种过一整片向日葵,每天看着它们追着太阳转,她说:“那时候我觉得,只要心朝着光,就不怕黑。”我听着,忽然觉得,我十六岁那年,其实一直在追光。可光,从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。
它藏在某个转角,藏在某个人的微笑里,藏在一句轻声的“你今天过得好吗”里。后来我们开始一起在巷子里走。她喜欢在傍晚时分坐在老槐树下,吃一碗热腾腾的冰粉,我则在她旁边写写画画,画她笑的样子,画她穿碎花裙的样子,画她低头看书时,阳光从发梢滑过的样子。有一次,我画完一幅画,递给她,说:“这是我画的你,你看看,像不像?” 她接过画,手指轻轻拂过画纸,说:“像,但还差一点。
你画的我,眼睛太亮了,仿佛在发光,可实际上,我只是在安静地生活着。那一刻,我愣住了。原来,十六岁的意义不在于轰轰烈烈的生活,而在于学会在安静中聆听自己的声音。但生活从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安静而停下脚步。高三那年,我突然接到消息,得知母亲病重,需要进行昂贵的手术,这让我感到非常震惊。
我翻遍了家里的旧柜子,只找到一张她年轻时的照片。照片背面写着:"小满,如果有一天你看到这张照片,说明我走得太早,但别忘了,你是我最想托付的人。"我哭了。那晚我坐在书店门口,风从巷子尽头吹来,吹得书页哗哗作响。我突然想起,我曾偷偷在她书架上放了一本《小王子》,书页里夹着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:"如果你看到这张纸,说明你已经走到了我该走的路。"我翻遍了所有书,终于在《小王子》的一页,找到了她留下的字迹:"十六岁那年,我才第一次知道,原来有人愿意等你,哪怕你走得慢,哪怕你沉默,哪怕你不敢说话。"
所以,请别怕,别躲,也别藏。你心里的光,从来不是别人给的,是你自己,一点一点,照亮的。” 那天晚上,我决定去学校参加数学竞赛,不是为了奖状,也不是为了成绩,而是为了告诉自己:我还能活,还能走,还能在人群里,找到属于自己的声音。比赛那天,我坐在考场里,听见窗外的蝉鸣,听见远处传来孩子们的笑声,听见风穿过梧桐叶的声音。我忽然想起林小满说过的话:“有些光,不是你看见的,是你心里记得的。
” 我写完试卷,走出考场,天已经黑了。巷口的旧书店亮着灯,我推开门,看见她坐在柜台后,正低头翻一本《小王子》。“你还在等我?”我问。她抬头,笑了:“我一直在等你回来。
你离开时,曾说过要去远方,但我总觉得,你一直都在,只是未曾言明。那天,我站在门口,突然意识到,十六岁,不是结束,而是新的开始。它让我明白,人可以沉默,但不能麻木;可以孤独,但不能放弃。夜晚,坐在她家的窗边,品着她泡的桂花茶,她轻声说道:“明年夏天,我打算去海边住一个月,你愿意陪我去吗?”我微微点头,回答道:“好,只要你不离开,我就不会离开。”
她笑了,像小时候那样,眼睛弯成月牙,说:"我们一起把夏天偷走吧。" 我看着她,突然想起十六岁那年,我偷走了整条街的夏天。不是因为阳光多,不是因为风多,而是在那个夏天,我第一次真正听见了自己心里的声音。后来我考上了大学,去了南方,但每年夏天,我都会回到那条老街。书店还在,林小满也还在,只是她不再每天坐在门口看书,而是开始教孩子们写故事。有一次,一个孩子问我:"老师,小王子说,真正重要的东西,眼睛是看不见的。"
那,你心里最重要的东西,是什么?” 我看着他,想了想,说:“是那个夏天,我次在街角看见她,她笑着对我说:‘你今天过得好吗?’” 孩子点点头,说:“那我也要,把夏天偷走。” 我笑了,轻轻点头。那天傍晚,夕阳落在巷口,老槐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,像一条通往回忆的路。
我站在那里,手里拿着一本《小王子》,书页间夹着一张纸条。上面写着:"十六岁不是年岁,是心事。是你终于敢说'我害怕',也敢说'我想要'的那一刻。"我闭上眼,风轻轻吹过,仿佛在耳边低语。我记得那天,我偷走了整条街的夏天。
而夏天,也终于,偷回了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