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二,我去了一个地方。不是什么风景名胜,也不是新开的网红打卡点,而是我前公司倒闭前了待的那栋写字楼。我现在路过那里,心里还是会咯噔一下,那种感觉就像是刚被车刮了一下,虽然不疼,但总有点膈应。那天天气挺阴沉的,楼道里的感应灯坏了,我摸黑爬上四楼。推开那扇熟悉的玻璃门时,一股陈旧的灰尘味扑面而来。
这里以前可是热闹得很,键盘声、电话声,还有为了项目争得面红耳赤的争吵声,现在全都消失了,只剩下死一般的寂静。地上散落着几个没带走的纸箱子,看着就像被遗弃的废墟。我站在那儿发呆,突然看见角落里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。是老林。以前他是我们组里的"火鸟",我觉得这个词用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。
那时候他走路带风,说话声音大得能穿透整个会议室,头发永远梳得油光锃亮,眼睛里像是藏着两团火,随时准备喷发出来。只要项目遇到瓶颈,或者老板在那儿画大饼,他绝对是个跳出来反驳的人,那种冲劲,那种想要证明自己的欲望,简直要把天花板掀翻。可现在,他缩在那个堆满杂物的角落里,手里捧着个旧保温杯,像个被抽走了灵魂的影子。我走过去,在他旁边的空纸箱上坐下。老林看见我,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笑,那个笑容有点勉强,像是皮肉在脸上勉强扯开的弧度。
“你回来啦?”他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,还带着点沙哑。“来看看,顺便看看这地方怎么变成这样了。”我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,“你呢?不打算走了?”
老林抿了一口茶,然后没说话。他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叹了口气,说:"走了又能去哪儿呢?这把年纪了,再去跟那些刚毕业的小年轻卷?"那一瞬间,我突然意识到,那团曾经燃烧得那么猛烈的"火焰",似乎真的熄灭了。或者说,他学会了另一种生存方式——隐身。
刚开始我不理解。我觉得人活着就得发光,就得让所有人都看见你的价值。以前老林也是这么想的,为了一个方案熬通宵,为了一个客户喝到胃出血